2011年9月30日 星期五

2011年9月28日 星期三

時空錯亂的後現代藝術--30 Seconds To Mars - From Yesterday

「那一個人 竟然 
同時愛上了我們夫妻二人 
既仰慕我的才德 
又迷戀我妻子的姿色 
 
那一個人 竟然 
同時愛上了我們夫妻二人 
既仰慕我的才德 
又迷戀我丈夫的姿色 
 
那個人 
既是男人 
又是女人 」

黃智溶 〈那一個人〉 

這是台灣作家黃智溶的後現代詩。

以後現代主義(Postmodernism)的歷史發展角度來說,最早出現的領域是哲學和建築學,尤其是六十年以後的建築師,由於反對全球性風格(International Style)缺乏人文關注,引起不同建築師的大膽創作,發展出既獨特又多元化的後現代式建築方案。

若從後現代的哲學意涵來看,基本上就是排斥「整體」的觀念,強調「異質性」、「特殊性」和「唯一性」,更簡單的解釋就是「混合」或「融合」(Fusion)。
(以上部分定義內容節錄自維基百科

From Yesterday是我認識30 Seconds To Mars的第一首歌,音樂本身的張力和主唱迷人的嗓音當然是吸引我的第一要素,不過更重要的是第一次的接觸就看到這視覺華麗卻混亂的後現代MV。

MV一開始就以三個偌大的中文正體字「從昨天」(歌名From Yesterday的中文直譯)輔以小小的英文From Yesterday呈現歌名,企圖以中華文化為主軸的意圖相當明顯(無誤)。

MV時空是中國歷史上的齊國,齊國是中國歷史上從西周到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個諸侯國,為戰國七雄之一,西元前221年被秦國消滅。


MV裡頭出現的旗幟基本上是使用這個字體


MV地點是皇宮,伺候小皇帝的太監(應該是大內總管之類的)問小皇帝欲取何物作為生日禮物,無論是太陽的火焰還是星辰的冰晶他們都會如願以償(這裡點出了西方對於中國古代君王的看法,不食人間煙火,不知民間疾苦),結果小皇帝回說他想要「明天的聲音」。

不知怎麼著,原本準備要登台表演的30 Seconds To Mars穿越了時空來到齊國,迎接他們的不是台下的搖滾樂迷,而是兩排氣勢陣仗凌人的軍隊夾道,此時的畫面搭配上From Yesterday的前奏其實還蠻有fu的(壯觀哪)~


廣角鏡頭加上整齊一致的軍隊,甚有氣勢! 


當30 Seconds To Mars緩緩步行經過歡迎隊伍時,驚鴻一瞥,居然發現齊國的軍隊持有某種古怪彷若外星人或是搖滾的旗幟,上頭寫著TRINITY(基督教中的三位一體),定格仔細觀察,才發現旗幟上寫著THIRTY SECONDS TO MARS,原來那是30 Seconds To Mars的標誌。


看不清楚那兩面旗幟是什麼標誌和文字嗎?沒關係,我找了清楚的圖。


左邊被風吹到捲起來的旗幟是這張圖



 右邊疑似外星人的旗幟其實是象徵搖滾龐克的骷髏圖


同時,沿著軍隊外圍與30 Seconds To Mars一同前進的是一名神祕的黑衣女子,蒼白的臉龐和紅色的眼影,詭譎卻又帶有某種致命的吸引力。


恐怖喔,中國人怕鬼,西洋人也怕鬼XDD


接下來是我最喜歡的場景,30 Seconds To Mars在階梯上的露台表演,左右兩旁還有好幾支大型揚聲器,小皇帝與眾臣在上觀賞,軍隊一旁待命,雜耍團隨同演出,真的非常後現代! 


雜耍團好似馬雷蒙舞群喔XDDD,如果說舞團陪同表演是伴舞,那麼,雜耍團陪同表演就是「伴耍」(音似法文的晚安你好,Bonsoir),什麼跟什麼...


30 Seconds To Mars在露台表演完後收到了一個弔詭的禮物,禮物竟是要他們分別穿上日本武士的盔甲、面具,在不知道對方身分的情形之下,持劍互毆,其中還摻雜了幾位用以混淆視聽,讓30 Seconds To Mars分不清敵我的武士,格鬥的畫面我個人也頗愛的<3


帥氣的兩段式飛踢,我強烈地懷疑面具底下是甄子丹。


格鬥的同時,30 Seconds To Mars的團員們各自有奇遇。身兼演員與樂團主唱的Jared Leto無意間來到了皇宮的一隅,卻看見眾人身著黑袍與鳥嘴面具,彷彿來到了西方異教徒的血祭儀式。


黑袍、鳥嘴面具宛若電影大開眼界(Eyes Wide Shut)的異教徒血祭儀式


這邊廂,另一位團員則是撞見了皇宮內的不倫戀。


裸身大臣與皇妃之不倫失樂園


  不倫戀之大臣吃捏捏,這畫面有驚悚,大概只出現了不到一秒,但還是被眼尖的我給發現。 


格鬥明明尚未接近尾聲,慶功的場景卻提早出現了。


還沒打完就想收工,放煙火舉國同慶。


就在舉國歡騰之際,其中一位團員竟看見了先前接受禮物時出現的西方使節在此自虐!我只能說,導演對這支MV的想法真的很「後現代」!


這讓我想到了達文西密碼(The Da Vinci Code)裡的自虐白子,也就是那位殺手神父。


30 Seconds To Mars共有四位團員,前面已經交代了三位團員各自的奇遇,剩下的最後一位,幫往生的老佛爺嘴裡放上一顆像是葡萄的黑色寶石送終。


櫻桃小嘴吃葡萄XDD


長達7分25秒的MV,Creepy場景不斷。
在經歷一場混戰之後,30 Seconds To Mars終於大獲全勝,結束了這場後現代奇幻華麗的視覺饗宴。


完整MV:

2011年9月25日 星期日

Denim Mono-Tone

今天到底要穿什麼?怎樣才能穿得出色有型?相信很多人在出門前都會有這種困擾。陳批街建議可以依據出席的場合、對象、心情,甚至是「天氣」來做為靈感的來源。

今天天氣涼爽晴朗,讓人不由得感到神清氣爽,因此,我使用淺色系的單寧(Denim)材質作全身的Mono-Tone穿搭。




當然,造型勢必得有個重點,尤其是使用Mono-Tone的技巧時更是如此, 一旦沒有重點,就容易顯得無趣或過於單調。有鑑於此,我喜歡在內搭上作文章,今天著用的內搭是R.Newbold滾邊條紋拼接背心,來自海軍的經典不敗條紋,是個可以用來點綴或是打底的好朋友。




在配件的使用上,我個人喜歡著重細節的搭配,像是今天著用的單寧棒球帽、玳瑁花紋墨鏡、鉚釘、吉他項鍊、鉚釘手環、黑白琴鍵手環、黑白條紋戒指、白色皮帶、白色高筒Sneaker等,抑或是自己親手加工的鉚釘徽章牛仔外套,均可大大地加強整體感。







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參禪三境

禪宗大師青原行思參禪的三重境界:
「參禪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禪有悟時,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禪中徹悟,看山仍然是山,看水仍然是水。」



我的解讀是:
最初,我們看的只是表面,所以看什麼是什麼;有悟時,我們看到了萬物背後的意涵,所以山水不是山水(多數人終其一生,也只能停留在此);最終,入大悟大徹之境,意涵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享受這美好的片刻,所以山水只需保有她原來的樣子即可。

星星

曾經,有人感慨地對我說:
「過去,我對你的感情是一種迷戀。迷戀你的自信、迷戀你的才華、迷戀你的博學多聞。如今,對我而言,你就像是一顆星星,依舊美麗卻那麼遙遠…」

不只是朋友

妳瞪大了慧黠的雙眼,一副無辜的表情看著我。
接著,妳呵呵地笑了。

「你很好笑耶!」妳總是這樣對我說。

好笑的是我不想只當妳的朋友。

秋意濃

冷空氣飄進房間裡,皮膚和鼻子爭搶著呼吸。

開門

妳開了門要我進去。

當我進去,
妳卻逕自離開,
留下我獨自在靜謐的房內寂寞。

1976,射在耳機裡。

我:「我被1976的壯遊前夕打中了!」
Sonia接著問:「你高潮了嗎?」
「可以讓我射在哪?」我說。
「射在耳機裡。」Sonia答。

戀愛意識型態

是的,無所不在的意識型態(ideology),當然也在戀愛關係中。

根據法國知名馬克斯主義(Marxism)思想家阿圖舍(Althusser)所提出的意識型態理論。
當對方「寶貝,寶貝」的呼喚我們時,就把我們召喚(interpellate)至屬於彼此所位於的場域(field)內,儘管我們不完全認同,或是尚未完全投入,日子久了,仍舊會不自覺地(或自然化地)成為對方的寶貝,而這個「寶貝」稱謂背後的意思是益發地在乎對方啊!


六度分離理論(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Theory)

六度分離理論(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Theory)是一個很有趣的理論,在維基百科上的解釋是:

小世界現象(又稱小世界效應)假設世界上所有互不相識的人只需要很少中間人就能建立起聯繫。

後來1967年哈佛大學的心理學教授斯坦利·米爾格拉姆(Stanley Milgram,1933年—1984年)根據這概念做過一次連鎖信實驗,嘗試證明平均只需六個人就可以聯繫任何兩個互不相識的美國人。




可是,超過三十年來這個理論所謂的人際連繫網(例如上述的「世界上所有人」)仍然有所爭議。從論文發表至今有關這方面的研究很少。


六度理論在MSN

微軟的研究人員Jure Leskovec 和 Eric Horvitz過濾2006年某個單一月份的MSN簡訊,利用一億八千萬名使用者的三百億通訊息進行比對,結果發現任何使用者只要透過平均6.6人就可以和全資料庫的一千八百億組配對產生關連。高達87%的使用者在7次以內可以產生關連。


同名電影

六度分隔理論提出後,引起世人極大關注,同時激發了人們的無限想象力。1990年,戲劇《六度分隔》上演。1993年,基於這部戲劇的同名電影《六度分隔》(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上映。




影片主角的台詞包括:「我們之間,只需要6個人相連」、「不管是美國總統還是威尼斯的船夫,只要找到正確的6個人,我們就能聯繫起來」、「我們之間聯繫如此緊密,這讓我感到十分安慰」...等。




但是,也有人認為,人與人之間的聯繫並不如人們想象中緊密。而且,擁有一段真摯的友誼比通過一連串人認識某個距離很遠的名人要有意義得多。還有人認為,由於受教育程度、種族背景等差異,世界並不像人們想象中那麼小。

然而,如此有趣新穎(起碼在當時)的電影題材,台灣居然沒有引進...這真是太可惜了(而且男主角之一是目前一線男星Will Smith)!

近年來的幾部將數段看似毫不相關的人生彼此環環相扣的電影如:衝擊效應(Crash)、交錯效應(The Air I Breathe)、甚或是紅片全美的Lost等片,都算是follow、運用六度分離理論的代表作品。









樣子

我們為自己保留原本的樣子;
我們為對方保留他愛的樣子;
我們為自己改變原本的樣子;
我們為對方改變他不愛的樣子。


到最後,我們是什麼樣子?


不變

話說,我在2005年間就曾寫下這篇日記:


「怎樣才算是真正的喜歡:
1. 見到對方卸妝後的樣子,留在原地。
2. 見到對方卸完妝洗完澡,穿著邋遢睡衣的樣子,仍留在原地。」


過了六年,這想法始終沒有改變,只是更加確定!

George Orwell

分享一段雖然有點落入套套邏輯,但卻饒富哲理的話。

英國政治作家George Orwell嘔心瀝血的驚世遺作《一九八四》中的大洋國,有這麼一句口號:「誰能控制過去,就能控制未來;誰能控制現在,便能控制過去。」

看懂了嗎?重點就是要掌握現在,掌握了現在,就等於控制過去和未來!

optimistic

說來奇怪,在我記憶中,始終有一個英文單字是記不熟的,不管這些年來我忘了又查;查了又忘多少遍,我還是記不太起來這個單字。
"pessimistic"是形容詞,中文解釋是「悲觀的」或「悲觀主義的」。
但其反意"optimistic"(中譯為「樂觀的」)卻令我打從認識這個單字以來,幾乎如同深深烙印腦海一般,怎麼也忘不了,這狀況和那讓我查了無數次的"pessimistic相映成趣。


我想原因應該是這樣的:

我是一個天生就樂觀的人,對於磁場相同的人事物具有強烈的吸引力;反之,對於磁場相反的人事物則自然排斥囉!



"optimist"
其相關字如下:
optimism:樂觀主義
optimist:樂觀主義者
optimistically:樂天地

2011年9月15日 星期四

跟蹤(下)

該怎麼去定義「緣分」或「命中注定」?


如果你仔細留意四周,也許會發現每天都和幾個固定的路人甲乙在固定的時空裡相會。
這些人在你生命中出現的時間或許不長,但很固定。
可是,能夠讓你遇到一次,你想把握住,卻沒能好好把握,然後又再一次的能有幾個?
再次相遇,是「緣分」?是「命中注定」?


這天是個豔陽高照、天氣晴朗的好日子,其實根本就可以說是個熱死人的日子。
James被那個愛吊他胃口的小女孩再度放鴿子,但他一點也不生氣,這一切彷彿是可以預見的。
由於在下午2點出門的緣故,James一身是汗,搭上爆滿的捷運回家。

這樣炎熱的一個下午,很難讓人期待有甚麼好事會發生,尤其是身為捷運車廂內的一個沙丁魚罐頭成員時。偏偏好事總發生在看似平淡無奇的日子。



James一如往常緩緩地步出捷運站,人群之中出現了一個令他感到又驚又喜的女孩。
對,就是她!那個五官酷似混血的女孩。無法控制地心跳加速,手腳微微顫抖。

「這次不能再錯過她了!」James對自己說。



鼓足了勇氣上前,James拍了拍那女孩的肩膀,結巴地開口道:「妳好,請問...嗯...這個...妳是從事藝術或設計相關的嗎?還有,妳是混血嗎?」

「喔~我不是從事藝術相關的耶,也不是混血。」

「那妳一定常被誤認,對吧?」James不死心的追問著。

「是有過幾次啦!大概是髮色的關係吧。」

James就這樣和女孩聊了起來,兩人一路從捷運站出口聊到家附近,隨意地找了個石椅坐下,一聊就是好幾個小時,和之後每次的見面一樣。

跟蹤(上)

James一進車廂就被她所吸引,原因大概是她的妹妹頭以及深邃立體的五官,其實再看一眼就很明顯地可以察覺出她是個混血兒。

James站在車門前,利用車窗的反射觀察她。有趣的是,他知道她也一直在打量著他。

她身邊有一位衣著算不上流行的男子正與她交談著,男子的左手倚著頭,兩人的距離很近,也許是情侶吧。

兩人談論著精品管理與碩士學位之類的話題,他們的話題很重要嗎?其實也不,只是或許可以多瞭解她一點也好。

「明德站」廣播系統用國、臺、客、英四種語言告知明德站到了,男子逕自下車,兩人並未牽手或吻別,就這樣留下她、James和不重要的路人們。「如果她跟我同站下車,我就向她搭訕!」這時,James告訴自己。



嗶嗶嗶...門開了,不重要的路人們動了起來。

James看著車窗上反射的她,發現她也跟著動了。James開始緊張了。

剛剛的疲憊現在都不見了,腎上腺素開始分泌,腦中不停地盤算著,要和她說些甚麼。

「剛剛那位是妳男友嗎?」不好。

「妳住這附近嗎?」更差!

快啊,腦袋不停地轉,想找出話題藉機搭訕。



她走得很快,James背著2個大包包,想跟上前去,但卻開始覺得有點吃力,額頭上的汗珠一滴滴滑落。James看起來狼狽極了。

James真的想不到,她居然愈走愈是接近James家。

一路上,James甚麼話題也想不出來,倒是汗水已經浸濕身上的T-Shirt。

每當James覺得可以接近她的時候,總會有路人經過,James害怕被當作色狼看待,所以不敢輕舉妄動。

轉進小巷子了,可以感覺得出來機會已經要消失殆盡了,此時若走上前去搭訕,對方可能會反問你怎麼會出現在這裡?那麼,豈不是露出馬腳,被發現是尾隨她等待機會。

想著,想著,James開始不安,知道自己已經搞砸了,不如只要知道她住哪就好,或許下次還會遇到,有緣份的話,或許。





這是James沒有惡意的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