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不變

話說,我在2005年間就曾寫下這篇日記:


「怎樣才算是真正的喜歡:
1. 見到對方卸妝後的樣子,留在原地。
2. 見到對方卸完妝洗完澡,穿著邋遢睡衣的樣子,仍留在原地。」


過了六年,這想法始終沒有改變,只是更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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