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shion Enthusiast n Love Addict
fashion, muzik, lifestyle, moviez, literature, philosophy_ 時裝、音樂、文化、電影、文學、哲學_
2011年9月16日 星期五
不變
話說,我在2005年間就曾寫下這篇日記:
「怎樣才算是真正的喜歡:
1. 見到對方卸妝後的樣子,留在原地。
2. 見到對方卸完妝洗完澡,穿著邋遢睡衣的樣子,仍留在原地。」
過了六年,這想法始終沒有改變,只是更加確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